應急預案未到期是否需要按照新的預案編制導則重新編制預案?
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、應急處置程序、主要處置措施、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,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按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,并重新備案。
高危行業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,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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